最近,東湖高新區一家高新技術企業向該區市場監管局送來了錦旗。原來,市場監管部門積極支持企業消除信用異常記錄,給企業帶來很大幫助。
通常,市場主體的失信行為包括:因違法受到行政處罰;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年報公示;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企業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這家企業因2018年度年報公示信息有誤,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在同年移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示了此次經營異常記錄。自2019年至2022年這3年來,該記錄對企業正常經營產生了諸多影響,比如在項目招投標、政府榮譽評選等過程中屢屢受限。
去年底,省市場監管局批復同意,東湖高新區市場監管局開展信用修復試點。該區監管人員上門了解企業難處后,評估認為相關情況符合信用修復條件,決定幫企業走出困境。
今年5月,企業遞交了信用修復申請,在省、市、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支持下,最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停止公示此次經營異常名錄記錄。
企業信用修復后,得以順利參與招投標,拿到新的訂單,還增加了1000余萬元的營收。
東湖高新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信用修復是指市場監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將符合條件的當事人依法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恢復正常記載狀態、提前停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行政處罰公示等。
據介紹,信用修復不是“洗白”,違法情節嚴重、多次違法失信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就不能進行信用修復。
來自武漢市市場監管局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有8426戶,較去年同期下降16.6%;同時移出經營異常名錄43967戶,同比提升35.9%。一升一降,顯示營商環境對市場主體更加包容審慎。這也意味著,43967戶市場主體獲得合規信用修復。
華中科技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王國華教授認為,隨著“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深化,失信修復給予企業“知錯就改”的機會,這一舉措在失信主體依法依規退出懲戒上具有重要保障功能,信用的警示作用與激勵效應能被更好釋放。王國華表示,人非圣賢,孰能無過?關鍵是要引導企業主動糾錯、重塑信用,整體提升市場主體信用合規水平。